4.他们是以色列人
保罗在此解释说他因何为了犹太国的毁灭而难过,甚至于他愿意以他自己的死亡来买赎以色列人的救恩。他们是以色列人,摩西也曾经为以色列人如此地忧伤:他愿意让自己的名字在生命册上被涂抹,为的是要使亚伯拉罕圣洁蒙选的子民不会消亡(出卅二32)。保罗在此除了表示人的感情之外,他还加上其他更高超的理由使他不得不盼望以色列人得拯救--神给了他们特别的权利,使他们能超越其他的民族。保罗如此称赞犹太人的特点,也证明他对他们的爱;惟有我们所爱的人,我们才如此称扬他们。虽然因他们的忘恩负义,使他们不配获得神的恩赐,但保罗还是看重他们。保罗在此使我们学到一个功课,就是那些不敬虔的人不能败坏神的恩赐,或一直阻止以色列人得那当得的称赞与看重;凡侮蔑以色列人的,反倒自己会得着臭名。照样我们也不能因为厌憎不敬虔的人而否认他们有任何天分;另一方面看来,我们也应当小心,不要太过看重他们,免得他们因而自高自大;也不能在称赞他们时表示谄媚的态度。让我们效法保罗,他承认犹太人有其特点,但却在下面又使我们看到,若没有基督,这一切都是徒然。保罗称赞以色列人的事实并不是没有效果的,因为雅各曾为他们祈求(不是为那最大的福分),而是为了归在他的名下(创四十八16)。
儿子的名分……是他们的
保罗在这一段经文中所讨论的主要意向,乃是要指出:纵然犹太人自己弃绝了神,与神隔绝,然而神恩惠的光并没有完全从他们中间消失,如同他在罗马书三章3节所说的。纵然他们不信并破坏了神与他们所立的约,但是他们的不忠并没有让神的信实落空,不但是因为祂为祂自己在犹太人中留有余数,而且也因为教会的名字仍然有权利继承他们。
犹太人的权利现今已被剥夺,故他们不能再自称是亚伯拉罕的后裔。纵是如此,保罗为了要避免让外邦人因犹太人的不信而轻视福音的荣耀,他并不讨论他们应得的福分,却将帕子遮住他们许多不光荣之处;直到有一日外邦人完全相信福音是由天上的泉源,即是从神的殿,也就是从蒙拣选的国度那里流出而达到他们。因为主耶和华并没有拣选任何其他民族,却选了犹太人作祂的选民,并收纳他们为儿子,如同摩西与先知所见证的。不单是称他们为儿子,也称他们为长子,而且也是蒙爱的。主耶和华在出埃及记四章22节这样说:"以色列是我的儿子,我的长子;我对你说过,容我的儿子去,好事奉我";"因为我是以色列的父,以法莲的我的长子"(耶卅一9);又说:"以法莲是我的爱子吗?是可喜悦的孩子吗?我每逢责备他,仍深顾念他;所以我的心肠恋慕他,我必要怜悯他"(耶卅一20)。
保罗从这些话中,不但是大大地称赞了以色列,同时也表示了为神儿子的特权,因为他们承受了所应许的属天的基业。
荣耀乃是表明主耶和华借着各种方式,又借着祂住在他们中间,而高抬他们超过一切其他的民族。除了神与他们同在的各种显示,祂又特别借约柜而证明祂的同在,祂又借约柜来垂允他们的祈祷,为的是要扶助他们。因这个理由,约柜被称为"神的荣耀"(撒上四22)。
保罗在此判别恩约与应许,因此我们要来看两者不同之处。恩约乃是表明在庄严的誓言之中,对于双方都有所约束;例如神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。然而应许在圣经中指另一个意义,例如神与祂古时的百姓立了约之后,祂仍然不断地给他们新的应许,并恩待他们。因此我们知道,诸般的应许都与恩约有关,因恩约是应许的根源;照样,神对于信徒特别的帮助是由于神的大爱,也是从神拣选的惟一的根源而流出来。因律法不过是神的约重新宣布一次,因此这里的律法当指律法所规定的一切条例。犹太人有神作他们的赐律者,这是他们极大的光荣。若别人能以索伦(Solow,古雅典的立法家)或赖扣葛(Lycurgues,古斯巴达的立宪者)夸口,那么以色列人不是更有理由以他们的律法为荣吗?我们在申命记四章32节中也可以看到此点。礼仪乃是指律法中的某一部分,尤其指事奉神的那些条例,如节期、礼节等。因为这些是神所指定的,因此也是律法;若没有神的旨意,任何出于人的组织、条例、仪式等,都不过是污辱宗教的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