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 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就都作他的儿女。惟独"从以撒生的,才要称为你的后裔。"

注释:


  7.从以撒生的,才要称为你的后裔 保罗讨论这一点,为的是要使我们看到,神隐秘的拣选胜过外表的呼召。但拣选并非与呼召相反,却是坚定并成就呼召。为了要证实这两个要点,保罗首先断定神的拣选不一定限于亚伯拉罕肉身方面的后裔,也不一定全部包括在神与他所立的恩约之中。为了要证明此点,保罗在此用了一个最适宜的例子:如果亚伯拉罕血亲的后裔没有破坏神的恩约,他们就当然是最先获得恩福。但我们看到,当亚伯拉罕尚在世上,神与他立约之后不久,他儿子中的一个已经失去了后裔的权利;那么对于以后更远的后裔们,这种情形不是会更多吗?从创世记十七章20节的话中已经可以看出,神回答亚伯拉罕说,祂已经听见了以实玛利的祷告,但神所应许的福却要赐给另一个儿子。由此可知,在蒙选的人民之中,神还特别拣选了另一些人,这些人才可以获得特别的权利,并有效地获得儿子的名分。